浙江在线11月01日讯近日,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从今天起,嘉兴地税普通发票将进行换版,启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式样的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换版后,仍使用作废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罚款。
按照规定,2010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普通发票换版过渡阶段,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从2011年1月1日起,除规定继续保留的发票(如公园、体育馆门票等部分特殊票种)外,旧版发票一律停止使用;从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止,纳税人应对已领购未使用的旧版普通发票到主管地税局办理缴销手续。对于继续使用作废发票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将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嘉兴本月启用的新版发票按行业和用途分为8大类38种。据介绍,纳税人有发票违章记录一年内发生两次(含)以上的,或解除非正常户认定未满3个月的,将在规定范围内从严控制发票领购数量。
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说,纳税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旧版发票的缴销和新版发票的领用。具名发票不再印制手工发票和定额发票,需要办理具名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应提前一个月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据嘉兴日报 记者 陶克强 通讯员 鲍建明 陆毓英 唐妤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