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7日凌晨,江干区某小区一幢6层公寓下,出现三个瘦小身影,其中一人走路一跛一跛的。
公寓外墙上,落水管挨着阳台,旁边安装着空调外机。
三个人影沿着落水管并借助空调外机向上爬,一边向上爬一边观察:一楼,阳台有防盗窗。二楼,防盗窗。三楼,没有。
爬到三楼位置,跛脚男示意两个同伙,他腿不好,爬不动了,三楼由他进去偷,顺便替同伙望风。
随后,跛脚男潜入三楼阳台,两个同伙继续往上爬。
三楼是某公司办事处,空无一人。跛脚男戴上手套,翻翻搜搜,很快把办公室值钱的东西都找了出来:两台笔记本电脑、一个数码相机、一只浪琴女表。
跛脚男回到阳台,同伙早已不见人影。他在阳台观察了一阵,转身到卫生间,抽烟,抽完把烟蒂按在洗手池边。
这期间,两个同伙已经在五楼偷得了一台笔记本电脑,背着电脑继续往上爬。
跛脚男抽完烟,返回阳台继续望风。
六楼是顶楼,窗户开着。主人正在熟睡。
二人蹑手蹑脚溜进屋,很快找到一个保险箱,再一看,保险箱钥匙正搁在一旁。
二人大喜,拿钥匙开箱。
保险箱打开,一大堆人民币还有金银首饰(后经查明,里面存放有91万元人民币和价值4000多元的首饰)。
装满袋子,二人背着重重一堆东西顺着落水管撤退。天已经蒙蒙亮。
二人喜不自胜,边往下爬边对还在阳台上的跛脚男喊叫起来:搞到了大的!
声音太大,小区里一个早起的业主路过,循声望去,看到落水管上的人影,惊叫了起来。三人慌慌张张赶紧跑路。
东西太多了:除了本身携带的作案工具,还有起码10公斤重的人民币(本报2007年曾做过一个实验,一万元百元钞重约110克。这样算来,91万元起码有10公斤)、金银首饰、三台笔记本电脑、一个数码相机、一只浪琴女表。
背着东西跑了几步,太重!三人立刻决定:除了钱和首饰以外,其他的都扔掉。三人马上把几台电脑和手表都丢在了小区的围墙边,轻装逃跑。
三人逃回贵州老家,钱财平分,每天赌博。
三个月后,他们在老家被捕,此时,91万已经被挥霍一空,全部输光用净。
经查证,跛脚男叫吴×祥,30岁,贵州人,农民。前阵子骑摩托车摔了跤,腿脚落下了毛病。吴之前曾因盗窃罪两次入狱。
两个同伙一个叫吴×元,27岁,贵州人。另一个叫李×标,作案前和吴×祥、吴×元住同一家旅馆。
三人被捕后交代了作案经过。
昨天上午,杭州市中级法院1号庭。跛脚男吴×祥和吴×元因盗窃罪受审(同伙李×标另案处理)。
两被告没有请律师,也没有亲属过来旁听。两人都低着头,虽然面前有话筒,说话声音还是小得听不清。
法官问:“对公诉人的指控你有异议吗?”
两人都小声说:“没有。”
法官问:“对公诉人的指证证据有异议吗?”
“没有。”
“有什么想为自己辩护的吗?”
“没有。”
“最后还有什么要说的?”
跛脚男沉默,法官催问:“现在是你最后发言的时间,还有什么话想说?”
“我……我要求法官大人从轻处理。”跛脚男小声说。
法官问吴×元:“你最后还有什么要说的?”
吴面无表情,声音比跛脚男更低,只说了一句:“我要求宽大处理。”
法院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