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3日讯 宁海一家租车公司将一辆马自达3轿车租给了一名客人去喝喜酒,谁知客人把车开走的第二天,这辆轿车就从公司的GPS定位系统中消失了。
昨天(2日),租车男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3万元。
今年1月30日,3名男子来到宁海一家租车公司,说是要去象山吃酒,急需租一辆车。租车公司调来了一辆马自达3。双方谈好租金为350元一天,随后一名何姓男子付了2000元押金,在租车合同上签字后,将车开走了。
第二天10点,租车公司的租车系统突然接收到了这辆马三发出的警报,警报显示这辆车当时在象山新华路,但随后轿车的GPS电源即被切断,公司和轿车失去了联系。
租车公司连忙拨打何某的手机,但一直联系不上。租车公司当即报了警。
今年6月,何某被宁海警方抓获,车子在象山的一家车辆租赁服务部找到,该车已被何某以3万元“当”了,押来的钱被何某还了赌债。
警方调查得知,这不是何某第一次骗车质押套现。今年1月,何某曾以同样的借口,向一名车主“借”走了一辆起亚轿车,后这辆轿车也被他以3万元押给了汽车租赁公司。
何某频频骗车套现,是因为欠下了不少赌债。据何某交代,因为好赌,他不只输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下了不少外债。去年12月,他借了1.5万元高利贷。刚走出赌场,他就被人跟住,迫于压力他便实施“租车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