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04日讯椒江无照经营宾馆为提高入住率,增加营业收入,竟然以给汽车驾校教练回扣的方式招揽学员顾客。近日,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连续查获了11起无照经营兼商业贿赂案件,违法经营宾馆受到了了应有的处罚。
今年10月底,台州市工商局椒江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椒北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附近一带的宾馆,汽车教练带学员顾客入住可以拿到宾馆给付的回扣,工商执法人员随即对该辖区宾馆进行暗中调查。
经过调查核实,这一带座落着台州市公安局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台州市范围内的所有机动车(摩托车除外)驾驶员的考试都在这里进行,每个工作日都有大量的县市区的教练带领学员前来参加考试,路远的地区,如玉环、温岭、三门等地的学员就需要住宿,故催生了一大批宾馆行业,包括十余户家庭式无照宾馆。这些宾馆经营者与当地一些驾校教练达成协议,对带学员散客来宾馆休息住宿的汽车教练,按收取住宿费的高低支付一定金额的信息费,如:凡由汽车教练带领的学员住宿收费160-170元/标房,而单独前来住宿的学员同样的房间只需80-100元,50%价格差支付给教练。
以杨某经营的宾馆为例,这家宾馆共有客房24间,其格局是将三层楼高的两幢落地屋前后打通,按照每间10平方米左右的面积隔开,内设卫生间、两张单人床、电脑、电视、空调一应俱全。从2010年5月起,这家宾馆就采取给带学员入住教练信息费现金的方式招揽顾客,提高入住率,增加营业收入。截至被查获之日,该宾馆共给驾校教练信息费412次,每次80元,合计提成现金32960元。
工商部门表示,这些宾馆经营者的行为一方面涉嫌无照经营,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相关规定,一方面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此,工商部门对其在没收违法所得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作出1-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工商部门提醒其他经营者,商业贿赂虽然能给经营者带来经济利益,却是违法行为,切不可以身试法。
(椒江工商分局 鲍钇汝 王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