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0日讯腾讯与360“掐架”,身为腾讯VIP用户,却四次被强迫下线,宁波女孩葛萍将腾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元。
昨天,鄞州法院以“对该案无管辖权”为由,将材料退还给了葛萍,上诉一事搁浅。
鄞州法院出具给葛萍的《立案释明通知书》说,葛萍与腾讯公司在QQ安装协议中约定,“若用户和腾讯之间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用户在此完全同意将纠纷或争议提交腾讯所在地即深圳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该管辖协议并未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故鄞州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作为侵权案件,当事人是有权选择在侵权地上诉的。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舒军表示,就法律上来说,鄞州法院是可以受理的。
舒军说,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予受理的案件法院需要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但葛萍说,她只收到了法院出具的《立案释明通知书》,这份通知书不能作为法律文书,所以在鄞州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况下,她也无法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昨天葛萍又将自己的诉讼状进行修改,并快递给鄞州法院,希望法院能重新考虑,或向她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
昨天,鄞州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不予受理案件的情况下,法院是可以通过口头告知或立案通知书的形式向当事人解释的,不一定要出具裁定书。他说,法院在给葛萍的《立案释明通知书》中,已经对不受理的原因从法律角度做了解释了。
状告腾讯公司侵权,葛萍并非第一人。在扬州,11月5日,QQ会员“鴻鵠無志”上诉居住地所在的法院维扬区法院,法院立案受理;在西安,QQ用户、陕西省著名公益律师王浩公也对腾讯提起诉讼。11月5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受理;在天津,QQ用户马志强(林枫)也将腾讯和360一起诉至和平区人民法院,11月5日,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已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