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0日讯身为保安,竟在协助警方“扫黄”期间,借管理整治卖淫活动之便,私自向卖淫组织者索取好处费。近日,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赵某、林某、谷某、邹某四人。
赵某等四人原为市区一家保安公司的保安人员,今年3月中旬,赵某等人协助警方对市区一街道周边开展“扫黄”活动,但赵某等人借巡逻管理之机,私下向卖淫活动组织者索取好处费。收钱后,赵某等人便不再对卖淫活动实施管理,如卖淫组织者不交钱,便去抓人或加强巡逻。
今年3月至5月期间,赵某等人向几名卖淫组织者每天收取130元至200元不等的好处费,共计索取1万多元,并予以瓜分。
今年9月,在公安机关开展的一次“扫黄”行动中,几名落网的卖淫活动组织者向警方交代了赵某等人曾向其收取好处费的情况,警方遂将赵某等四人抓获。
据温州日报 梁建国 鹿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