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1日讯作为我市新一轮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日前我市启动了新一轮财政体制改革。市政府近日正式下发了《关于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的通知》和《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暂行办法》两份相关文件,着眼于建立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体制,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分配关系,切实发挥财政体制杠杆作用,使市区财力向区级倾斜,进一步调动区级政府理财积极性,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能力。
-为什么要调整?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市先后在2001年、2005年对市对区财政体制进行调整,每个体制都与当时的社会经济发展和省对市县财政体制相适应,在一定时间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现行体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企业所在地与收入归属不一致,使得区级组织收入、培植财源积极性未得到充分激发。市财政局工作人员举例说,比如鹿城区现在实行“退二进三”,一些企业搬迁到瓯海、龙湾等地,按目前的体制,如果企业工商登记不变,税收仍归鹿城所有,这不利于其他区提供公共服务;另外,政策性地方配套支出负担(如农村公共卫生补助、取消义务教育学杂费等)不断加重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体制功能作用的发挥。
-具体如何调整?
1、完善收入划分,国地税在属地管理的基础上实行“增量分成”。
2、完善财力分成办法,财力向区级倾斜。
3、完善市对区财政奖励政策,调动区级理财积极性。
4、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力求规范易行。
-办法出台的意义
今年10月1日前,市区土地如果有出让,收入如何分配?据了解,因为在市、区两级间尚未形成完整、规范的分配办法,原来的分配并没有固定比例,而往往采取“一事一议”或“一地一议”的方式,过程比较繁琐。而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问题,比如市区未实行统一征管;市区工业土地出让收入的返还政策不一致;市区土地出让前期工作进展缓慢等。
-市区两级怎么分配?
1、对市区工业、经营性的土地出让收入进行规范和提出分成比例,做到事权和财权匹配。
2、对市政府已明确用途的土地出让收入。
在政府为改善民生而可操用的诸多棋子中,财政是分量最重的棋子;在政府为改善民生而需安排的诸多工作中,财政是必须凸显的一条主线。
一直以来的分税制使得中央政府能够集中大量财力来调控经济发展,但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捉襟见肘,事权与财权不对等等问题突出。为进一步建立适合温州经济社会发展的财政体制,我市近日出台《关于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的通知》、《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暂行办法》,以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分配关系,建立市与区共同发展的收入增长和财力分配机制,更好地推动我市转型发展和科学发展。昨日,记者专访了市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解读财政体制改革相关内容。
区级财政“钱袋子”将鼓起来
如何调动区一级政府当家理财的积极性?我市日前下发的《关于完善市对区财政体制的通知》给出了答案:进一步理顺市区财政分配关系,在保持现有利益的基础上,增量向区级倾斜,加大对区级财政的支持力度,提高市区公共服务水平。
统一“责权利”明确“收管用”——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办法详解 为加强与规范土地出让收支管理,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的“收、管、用”水平,增强政府调控能力,市政府最新出台了《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通过对市区土地出让分配的总体原则、主要内容、配套措施予以明确,以有效规范市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秩序,较好地解决了市区土地管理、出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效增强各区可用财力,为推进我市大都市区战略实施提供坚实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