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我市流动人口符合一定的条件,可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持《居住证》5年以上,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在居住地落实非农户口。”近日湖州市出台《加强全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从多个方面进一步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根据规定,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条件为:持有《浙江省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满3年;有固定住所;有稳定工作;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已在本市区(县)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以及无犯罪记录。另外,荣获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授予的各种荣誉称号,或当选为居住地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或经居住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属于投资创业或引进人才的流动人口,可以直接申领《浙江省居住证》。
截至今年6月底,湖州市已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共有近60万,其中市区33.9万,为了增强他们在湖州的归属感和幸福感,继续精辟市将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在各县区设立新居民事务局,与县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此外,公安、组织人事、劳动保障、民政等部门也将在未来的工作中进一步密切协作,为新湖州人提供更加完善的服务,为建设“平安湖州”、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条件。 (湖州在线-湖州日报 凌思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