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8日刊登《“黑名单”企业中标10亿重点工程引发质疑》一稿,报道了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建三局公司)被列入禁止投标“黑名单”,仍顺利中标超过10亿元的杭州铁路东站枢纽建设工程。报道刊发后,不断有举报人向本报记者举报,称中建三局没有按照招投标文件规定,如实填写其被“限标”行为,涉嫌造假骗标。
杭州铁路东站枢纽东、西广场区块配套设施项目是一项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10月9日,浙江省招标投标办公室发布公告称,中建三局公司以10.34亿元报价中标。但有人发现,这家公司在今年8月15日被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列入限制市场行为的“黑名单”,暂停其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资格,锁定期为两个月。
报道刊发后,不断有举报人向本报记者报料,称里面有黑幕。其中一举报人给记者出示了杭州铁路东站枢纽东广场区块配套设施项目的招标文件,其第94页一表格内需要投标申请人需填写“有无被限制投标(时间、原因)”,表格下面有一行说明,申请人应如实填写,若隐瞒不报,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
举报人说,如果中建三局如实填写他仍在禁止投标期限内,那么浙江省重点工程招投标中心就可以按照这个进行评标,那么也就不会出现“黑标事件”,因此,中建三局明显是造假骗标。
对于这个说法,中建三局浙江公司副总经理何晓伟表示,当时他们对杭州市建委对他们作出的限制投标行为本身存在异议,同时,他们在投标之前,也去咨询过浙江省招投标中心,得到的答复是杭州市的处罚未必对省里有限制,所以不存在明知限标的情况下还骗标。至于到底有没有如实填写,他已经记不清了,需要查一下。
而浙江省招投标中心的解释是,当时杭州市建委对中建三局的“限标”行为,他们一点都不知道,是等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才知道的。
据了解,杭州市建委对中建三局的“限标”行为,曾在杭州当地有名的《钱江晚报》和《浙江在线》等醒目位置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