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已经开始。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于近日下发《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制定“十条禁令”,严肃换届选举纪律,确保依法依章参选、有序竞选和公平竞争。
据了解,这次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将在今年12月底基本结束,并将在明年4月全部完成对全市5000多个村的村级组织换届工作。为确保选举合法有序进行,“十条禁令”明确禁止贿选等违法违纪以及影响和破坏村级组织换届试点工作的行为。并严格规定,一经发现任何组织和个人利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其当选无效。对违反选举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则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条禁令”>>>
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票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和社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严禁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
严禁参与或指使他人操纵选举、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
严禁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
严禁以送钱送物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
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
严禁换届后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不交事务;
严禁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妨害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据温州日报 记者 姜巽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