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7日讯捐献器官,让健康的器官在他人的身体里继续发挥作用,生命多么美妙!我省于今年8月启动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记者昨天从嘉兴市红十字会获悉,嘉兴已经有一对母女主动签署了《器官捐献登记表》,她们成了嘉兴器官捐献志愿者第一人、第二人。
爱心母女来“尝鲜”
“我们这里来了一对母女,主动要求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昨天,市红十字会有关负责人给记者打来电话,“器官捐献,我省甚至我国都还在起步阶段,许多人对相关知识不太清楚,这对母女同时要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真让人刮目相看!”
母女俩不愿意透露真实的姓名,记者称母亲为徐女士、女儿为小周。
母女俩中,是女儿首先想到要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母亲很支持女儿,愿意一起参与。“我在杭州上学的时候接触过不少外教,我发现在国外,大家把器官捐献看得很平常,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我们国家为什么做不到呢?我们要活得有意义,死后也应该让‘意义’延续!”小周告诉记者。
女儿的爱心打动了母亲,母亲徐女士说:“听了女儿的介绍,我开始关注这方面的情况,原来在我国每年约有150万名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实施的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多例,很多患者在苦苦等待器官中离开了这个世界……”
巧的是,今年浙江省要试点器官捐献这一工作,母女俩一拍即合,成了嘉兴器官捐献志愿者第一人、第二人。
她们一直默默献爱心
在《器官捐献登记表》上签署名字时,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赫然发现,这对母女其实一直在默默献爱心。
“我们查看了一下资料,徐女士是嘉兴首批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她和女儿曾多次参加无偿献血,同时,她们也曾填过表格表示愿意捐献眼角膜……”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王国芬告诉记者。而记者了解到,徐女士的女儿小周在杭州上大学时也加入了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
徐女士告诉记者,之所以不愿意宣扬自己献爱心的事,是因为一方面她确实认为自己和女儿只是做了些“分内事”,另一方面她们感受到整个社会还存在很强的传统观念。“说实话,我到现在都不敢把我和女儿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事告诉我父母,就是担心他们心里有想法,会反对。其实,我和女儿的观念一致:人死后完不完整没什么关系,能用自己的器官救助他人,更有意义!”
不过,徐女士也称:“以捐献造血干细胞为例,这几年嘉兴媒体的报道越来越多,许多人已经对它有了正确的认识,我想,在器官捐献方面,我和女儿只是比他人提前行动了一步,今后也一定会得到大家的认可!”
你也可以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
徐女士母女俩先行一步成为嘉兴器官捐献志愿者,王国芬表示:“我们欢迎更多的市民成为这一公益事业的积极参与者。”
王国芬介绍,器官捐献就是当一个人不幸去世时,根据本人或家属的意愿,将其功能良好的器官,以无偿的方式捐献给器官功能衰竭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让他们能够延续生命,改善未来生活质量,并且继续为社会做贡献。“目前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
据悉,器官捐献并无绝对年龄限制,主要视捐献器官及组织的可用性而定。原则上,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另外,专门的医疗小组会评估捐献的器官是否适合移植后,再进行手术。
如果你也想成为一名器官捐献志愿者,可以拨打市红十字会咨询热线:83938805。
据南湖晚报 记者 钱姬霞 通讯员 谢银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