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3日晚,一男人打进120急救电话:“我捅了她一刀,你们现在过来可能还有救……”
120急救车呼啸赶至西湖区一个小区,急救人员冲上三楼抱下一个全身是血的女孩,没有人注意到一个瘦小男人从围观人群中悄悄走掉。
男人姓俞,1983年生,富阳人,职高文化,浙江一家股份公司员工。
昨天上午9:30,俞在西湖区法院受审,他被指控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
被俞捅成重伤的是他的前女友,那一刀直接捅进她的心脏。
“我是想杀掉她的。”俞在庭上直言不讳,捅了第一刀后,女方倒地挣扎,为了让她死快点,他还想把留在她胸口的刀拔出来再捅一次,后来由于看到对方太痛苦,才放弃。
俞当晚准备了两把刀,他说一把是了断前女友的,一把是了断自己的。
捅刺了女友后,俞先割脉自杀,没死成,又朝自己胸口捅了两刀,也没死成(后经鉴定,俞手上、胸口的刀伤都比较轻,不致命),他说自己后来又吃了老鼠药,还是没死成。
当晚11点,俞走进五常派出所自首。
检察官问:“后来为什么要打120?”
“我很爱她。”
这句话,俞后来多次重复,他说下了杀手后,看到对方痛苦不堪,他心软了,想救她。
俞的家人为他请了律师,律师说,俞和前女友交往约四年,同居两年,俞在对方身上花了10多万,除了自己赚的钱全花光,还欠了债。
案卷显示,2010年3月,前女友提出分手,俞无法接受,不断纠缠对方要求复合。前女友的姐姐向警方作证,俞曾多次威胁妹妹,如果不愿意复合就杀掉妹妹,甚至伤害她全家。
案发前晚,俞又来到前女友租住处,在楼下堵住前女友,用小刀威胁把她强行带走,说是要“谈一谈。”两人谈了一个通宵,直到次日早上6点,女孩子回住处补觉,4个小时后,俞又来了,两人继续谈,谈到下午4:30,俞动手杀人。
俞交代,临走前他翻看了女友手机,发现手机里有新男友的照片和短信,两人互称“宝贝”、“老婆”,这大大刺激了他。
“我很爱她。”俞喃喃地说:“她是我第一个女友,我把所有都给了她,把她看得比命还重,可她爱上了其他男人……”
“她差点抢救无效,医院都发了病危通知书!”前女友的律师情绪激动,大声说:“结婚都可以离婚,何况是恋爱,爱她得不到,就杀掉她,这是极端自私极端可怕的行为!”
检察官说,感情不能勉强,女方提出分手、拒绝复合并无过错,俞心胸狭隘,因此杀人,主观恶性大,人身危险性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但俞某打120救助被害人为犯罪中止,加之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法官示意俞做最后陈述。
俞哽咽:“我对不起她,让她家人失望了……我始终爱她……”
前女友索赔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共计15万余元,以及追加索赔伤残补助金和后续治疗等费用(具体数额等待伤残鉴定结果出来确定)。
法官问俞,愿不愿意赔偿?
俞沉默,小声说:“没有钱。”
昨天,俞的父母以及近十个亲友到庭旁听,法官问他们愿不愿意代为赔偿?
众人面面相觑,一言不发,俞父小心翼翼站起来说:“身上没带钱,要回去借,最多能借到3000块。”
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都市快报 作者 严静 西法 西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