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给小推车的新轮胎充气时,轮胎突然爆炸,车被炸坏,人也被炸伤了。前天,长兴县雉城镇市民李先生回想起半个月前这惊险一幕时还心有余悸。所幸的是,经过长兴工商部门调解,他刚刚拿到了轮胎经销商的经济赔偿。
11月1日,李先生在一家轴承五金店花95元购买了4只充气的小推车轮胎,随后到附近一家电动车店充气。 在给第一只轮胎充气过程中,轮胎突然发生爆炸,李先生躲避不及,双手被炸得鲜血淋漓。经医院诊断,他双手大拇指受伤,其中左手大拇指缝了5针,右手大拇指指甲整个脱落。清理现场时发现,轮胎内胎破裂达10多公分,外轮钢圈变形,4个固定螺栓全部弹离。
事发后,李先生与轴承五金店经营者交涉,同时向长兴县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投诉。在调解中,经营者表示,他已向总经销商反映,总经销商认为充气过量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因素,从同情的角度出发,愿意赔偿包括医疗费在内共2000元。李先生则坚持认为是轮胎质量不过关才导致的,而且自己双手受伤近期无法工作,赔偿金额偏低。
“经营者在销售轮胎时没有向消费者提供产品使用说明,致使消费者在充气时无法获知标准的充气量,存在一定的过错。”工商部门认为,结合现场的情况,轮胎爆炸致人受伤的原因也有可能是钢圈用料太薄所致。前天,在工商部门再次调解下,李先生获得4000元的经济赔偿。
据悉,此次轮胎伤人投诉是长兴县工商局今年受理的第二起类似案件。在上一起案件中,消费者手臂不慎被炸伤,因没有保存购物凭据,且轮胎放置一年之久才使用,最终索赔无门。在此,工商部门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这类产品时,一定要注意妥善保存购物凭据,同时最好选择正规的生产厂家,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此外,在使用前要仔细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按要求操作,以免发生意外。(湖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