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18日讯眼下,市区部分家电卖场开始流行一项新的服务——家电“延保”服务,即在原来家电保修期的基础上延长保修的时间。当然,享受这种服务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由于这项服务的行业标准仍然缺位,目前售后维权还比较麻烦。
相当于为家电买“保险”
记者昨天走访家电市场获悉,“延保”相当于消费者为家电购买的一份“保险”,可以在国家、厂方明确的“三包”规定之余再享受1至4年不等的保修服务。机型和销售价格不同收费标准也有差异,“延保”价格大致数十元至上千元不等。
对于家电的收费“延保”服务,消费者的看法不一。刚在市区三衢路上买了一台4000多元电热水器的市民陈先生就在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一份价值近300元的三年“延保”服务。陈先生表示,热水器涉及人身安全,购买“延保”服务能更好地维修电器,可有效减少危险发生。而市民张女士则认为,商品本身就有保修期,在此基础上,商家再向消费者推销“延保”的做法,欠妥当。
目前还缺少相应法规
市工商局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虽然花钱买服务符合国际趋势,但家电“延保”在国内开始的时间不长,目前还缺少相应的质量、价钱、再保证尺度及监管制度,从而造成商家尺度不一等问题。尤其是目前国内还没有相关的法规出台,一旦出现“延保”纠纷,消费者维权困难。
上周,市民王先生就曾投诉,他在一家电卖场购买了一台DVD。当时卖场营业员建议王先生多加点钱购买卖场的延保服务,这样原本只有一年保修期即可延长至三年。王先生多交了60元购买了延保服务。但回家仔细一看才发现,发票上仍只显示保修一年。
记者昨天咨询了市区斗潭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张诚律师,他表示,“延保”服务作为一种有偿售后服务契约承诺,既具有无形服务商品的特性,又是一种风险管理产品,因此有关“延保”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亟待进一步规范。当前比较迫切的是需要制定行业规范标准,完善监管制度,使“延保”服务做到有法可依。
(据衢州晚报 记者 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