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3日讯“浙江省首批30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34.2%;门急诊均次药费46.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2.6%,为群众减少药费支出8.8亿元;门急诊量3594.2万人次,同比增长17.3%。”
昨天,浙江省副省长郑继伟,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时说,“浙江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本药物价格更趋合理、群众医药费用明显下降,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有效提高。”
首批30个县药价
平均降了三成多
郑继伟在会议上说,基本药物制度,让药价平均降了三成多。
浙江省确定了以统一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统一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统一网上集中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组织结算、统一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的“六统一”,作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主要内容。
首批确定的30个县(市、区),已于今年2月25日前顺利实施。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实现‘两下降一提高’的效果,基本药物价格更趋合理、群众医药费用明显下降,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率有效提高。
监测结果显示,首批30个县(市、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比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34.2%;门急诊均次药费46.8元,比去年同期下降32.6%,为群众减少药费支出8.8亿元;门急诊量3594.2万人次,同比增长17.3%。
郑继伟说,“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为了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及时足额、保质保量供应和合理使用,改革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机制,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浙江省将探索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
同时,浙江省药物招标采购机制建立并逐步规范。我省完成了307种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150种非目录药品的招标采购,与国家指导价相比,分别下降了45.3%和49.1%。
为满足群众慢性病、儿科、妇科和急诊用药需求,在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品种的基础上,以县(市、区)为单位,自主选补50种药品。
第二批42个县(市、区),于今年年底前陆续启动实施,合计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80%。其中,宁波、绍兴所辖的县(市、区)已全面实施,年底前,杭州、舟山将全面实施。
92%农民像城里人一样
有“基本医疗保障”
家住绍兴县齐贤镇的赵阿姨,去年一次体检意外查出癌症,赶到杭州治疗,半年花去医药费23万元。
“幸亏有了合作医疗,给报销了10万元,否则就是把老宅卖了也不够。”病情稳定回到老家的赵阿姨说。
如今,浙江省92%的农民,像城里人一样,有“基本医疗保障”,这个保障,就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郑继伟在会上介绍,截至目前,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障,覆盖全省4773万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城乡居民全覆盖。
其中,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846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2965.5万。
今年以来,浙江省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新增参保人数达到184万,超额完成全年新增100万参保人数的目标。
目前,嘉兴、杭州等地,正在积极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