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人大常委会就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国平强调,要发扬敢为人先、克难攻坚、和衷共济、决战决胜的精神,以办好民办学前教育为突破口,全面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使杭州教育优先战略真正落到实处,使杭州在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上继续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为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辉达、顾树森、陈重华、王基信、陈振濂、徐祖萼、郑荣胜,秘书长俞宝祥等参加了执法检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两组实地视察了西湖区大风车幼儿园、杭州东方中学和余杭区白水婴幼儿园、杭二中树兰实验学校,并与校长、教师代表进行了座谈。在下午举行的专题汇报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副市长陈小平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情况的汇报,以及西湖区、余杭区和市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情况汇报。
王国平指出,杭州学前教育的半壁江山是民办教育,而民办幼儿园又在民办学校中占半壁江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民办教育促进法执法检查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对于进一步促进法律在我市的有效实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下一步,一要肯定成绩。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加大民办教育发展扶持力度,切实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对民办与公办学校学生一视同仁,加强和改进对民办学校管理与指导,适时调整“国有民办”办学体制,使我市的民办教育走在了全国、全省前列。二要统一认识。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是杭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规划、中央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破解“上学难、入园难,上好学难、入好园难”的实际举措。要正视当前存在的问题、差距和挑战,继续把落实法律要求摆上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民办教育上下真功夫、硬功夫,切实破解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三要总结经验。认真总结杭州发展民办教育的成功经验,做到“五个好”:要有好的领导,即市、区、街道、社区、乡镇、村,以及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真正把思想统一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精神上来;要有好的政策,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围绕解决“有钱办事、有人办事、有房办事、有章办事”“四有”问题,出台一系列好政策;要有好的出资人,妥善处理出资人与民办学校的关系问题,督促出资人承担自己的职责;要有好的校长,这是一个民办幼儿园和学校的灵魂和支柱;要有好的教师,培养一批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教师队伍。四要突出重点。以破解“四有”问题为重点,以民办学前教育为重点,以破解五县(市)民办学前教育的“四有”问题为重点,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学前教育“1+4”新政,即:《关于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均衡优质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四个配套文件,把民办学前教育作为杭州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试验田”,使杭州的民办教育真正做到一视同仁。五要完善法规。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适时出台学前教育地方性法规,进一步规范我市学前教育的发展,推动民办教育促进法在我市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