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东西,如果有五六个品牌可选择,首选的就是著名商标。商标的很大作用就是引导消费,所以认定著名商标这事很重要,应当好好研究,进行科学管理。”
昨天下午,杭州市政府常务会议上,杭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邵占维说。这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
商标引导消费,商标决定购买力,这些年来,各级政府和企业都越来越重视商标战略。
截至2009年底,杭州共有有效注册商标5.68万件,有中国驰名商标78件,浙江省著名商标320件,杭州市著名商标703件。这在省内和全国都处于领先水平。
这次的《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把以前的部门规范性文件,上升为政府规章,对市著名商标的定义、认定条件、保护扶持措施、后续管理等都做了更规范的规定。
比如,杭州市著名商标的准确定义为:在本市市场上享有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悉并依据办法给予认定的注册商标。
想成为市著名商标,申请人可以每年在规定期限内向住所地区、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一旦市著名商标的商品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生产经营者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情节严重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撤消市著名商标的认定。
《办法》还将杭州市著名商标认定有效期从原来的三年延长为五年。
此外,昨天会上还审议了杭州关于废除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厅文件、修订《杭州市土地登记办法》两项议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截至10月底,杭州梳理出需要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86件,需要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894件。
新修订的《杭州市土地登记办法》,把原来宗地(土地登记的具体对象和基本单位)只是一个平面的概念,扩展为:“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所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法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据都市快报 作者 顾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