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自2002年颁布以来,在杭州的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少顽疾。昨天,市人大就该法令在杭执法情况召集了相关部门汇报会。
目前,杭州市民办教育主要包括由教育部门审批和管理的学前教育、学历教育(中小学、高校)、自学考试助学、其他文化教育(非学历教育培训)及由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并管理的职业资格与技能培训。
8年来,相比公办学校,一些民办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仍有较大差距,民办学校教师的收入和社会保障都远远落后于公办学校。
这些问题有望得到解决。会上,教育部门说,前天出台的学前教育新政中要求,自2011年至2015年,逐步提高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并达到当地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水平。
此外,民办与公办学校学生也将一视同仁。对在民办幼儿园接受教育并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家庭的子女,与在公办幼儿园一样,其所读幼儿园标准高于甲级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的,按甲级幼儿园保育费的50%,残疾儿童按甲级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标准全额减免保育费;低于甲级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依次按其实际保育费的50%和全额减免的标准予以减免。教育部门在小升初、初升高的招生政策和评优评先方面,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待遇。(王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