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去年8月至今年9月,(浙江)共查处酒后驾驶204596起,其中醉酒驾驶20593起,行政拘留20471人。案件起数,居全国前列。”在昨天举行的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副省长金德水代表省政府做了《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实施办法执行情况的报告》,其中就提到了这样一串数字。
昨天的会上,道路交通问题是个焦点,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傅颂恕也就相关内容提出了一份颇具建设性的报告。
浙江已有千万驾驶员
一年查处酒驾20万起
据最新统计,浙江每年新增驾驶员超过70万人。截至今年7月底,全省有1055万人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这1055万名驾驶员养成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习惯了吗?
“去年8月至今年9月,共查处酒后驾驶204596起,其中醉酒驾驶20593起,行政拘留20471人。”副省长金德水的报告给出了这样一串数字。
“案件起数,居全国前列。”金德水说。
的确,一年时间查到20万起酒后驾驶,这意味着大约每50个驾驶员中就有1人被查到过违规情况。
不过,也正因为这样的严格查处带来了交通事故的相应减少:“自去年8月以来,全省因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减少271起和102人,降幅达到38.17%和39.53%。”
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达2.8亿
但绍兴衢州等地进展缓慢
2009年以来,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省财政厅、公安厅等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今年7月,省政府通过《试行办法》。
这个基金,主要用于垫付浙江省区域内发生的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在此期间,省财政厅等部门,经过多方努力,筹集了2亿8千万资金,包括从交强险保费中提取的4545万元,作为基金的启动资金。”傅颂恕透露,“这标志着我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运行机制正式形成。”
但是傅颂恕表示,从全省范围看,建立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救助基金工作还刚刚破题。
“比如绍兴、衢州等市未设立市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绝大多数县(市、区)基金设立工作处于等待、观望状态。已设立基金的市均由财政部门负责救助基金管理,没有成立单独的机构。”
报告认为,市县做好相应工作,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2.8个亿的启动资金,是否充裕了?内司委得出的结论是:还存在资金来源不足的问题,“杭州、金华等地虽设立市级救助基金,但基金数量有限,不能满足实际需求。”
电动车管理已成难题
人大建议明确相关国标
电动自行车管理目前已经成为交通管理中的一个突出难题。
目前,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是速度20公里∕小时、整车重量40公斤为上限,但这一标准,目前引发了不少争议。
“在今年省人大举行的执法工作公听会上,电动车就是最热门话题。”傅颂恕说,要积极破解电动车管理难题,需要积极建议国家对1999年电动自行车基数标准进行修订。
“该标准是否合理,引起社会广泛争议,长此以往,不利于国家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建议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细致研究,辩证分析,提出具体建议上报国家有关部门,由国家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技术标准。”傅颂恕在报告中表示,“国家标准最终调整或者不调整,都是对社会的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