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30,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
被告人宋某,男,1973年生,杭州人,本科学历,杭州一家大型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家住西湖区一高档小区。宋涉嫌一记耳光把老婆打成轻伤。
导火索是孩子的教育问题。
“我和妻子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不同,因此产生矛盾。”宋站在被告席上小声说,他和妻子结婚13年,过着幸福生活,有一子一女,儿子11岁,小女儿只有14个月。
案卷显示,2010年7月19日上午,宋还在睡觉,妻子过来叫他,说儿子经常长时间玩电脑,担心会耽误功课,让丈夫管一管。宋答应,起床教育儿子。
宋问儿子:“有没有玩电脑?”
“……有就有,不能说谎。”宋对儿子教诲道。
妻子本来在一边忙碌,听到这句话,随口埋怨了丈夫一句,大意是宋自己也经常说谎,没资格批评孩子!
宋不服气,认为妻子不应该在孩子面前驳斥自己。妻子也不示弱,大声反驳,两人大吵,吵到火起,宋扇了妻子一个耳光……妻子怒不可遏,起身回了娘家,后来感到耳朵非常疼痛,去医院检查发现左耳鼓膜外伤性穿孔,经鉴定,构成轻伤。
妻子报警,2010年9月17日,宋被警方刑事拘留,同年10月1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看守所里关了近一个月后,被取保候审。
昨天,宋低头站在被告席上,通通认罪。
“其实我们都是为了孩子好,我太冲动,给妻子和家庭都带来了伤害。”宋一脸后悔,再三表示一定痛改前非,再不打人了。
宋的律师当庭呈交了两份谅解书,一份是宋和妻子达成的谅解协议,双方协议离婚及房产变更等手续;一份是宋妻手写的,意思是在所有手续办理完后,同意不追究宋××的刑事责任。
检察官指着谅解协议问宋,这些手续是否已经办完?
宋点头:“感谢妻子的谅解,我今后还要抚养孩子,请法庭给我一个机会,从轻判处。”
检察官语重心长:“这是一起家庭暴力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管怎么样,打人肯定是不对的,希望宋××能吸取教训,在今后的生活中克制自己的情绪,改掉暴躁的脾气……”
“作为女性,我坚决反对用暴力解决家庭矛盾,对检察院指控的故意伤害罪名没有异议。”宋的律师大声表态,接着话锋一转:“宋××诚恳悔过,认罪态度好,主观恶性不大,并且得到被害人谅解,请法庭综合考量,从轻判决。”
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都市快报 作者 严静 西检 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