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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多又缺专业培训 高空作业发生事故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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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11月25日讯11月5日,衢江区高家镇某工厂内,两名安装铝合金窗的工人因无安全防范措施双双坠楼,经抢救无效死亡;11月8日,市区同盛路一家工厂内,两名施工人员在作业时因机器故障,一人被砸伤,一人被电动机压住,困在了8米高的吊机平台上。之前,在10月份,在龙游还发生了一起工人在户外拆除广告牌时,从七楼高空坠落的事故。除了一声叹息,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些忙碌在“空中”的人。

  高空作业安全隐患多

  11月14日,在市区长竿街的某家手机维修店内,记者见到了曾从事了近5年空调安装工作的留国庆。留师傅清晰地记得第一次在高空作业的情形:“第一次安装是在3楼,我从阳台的防盗窗爬出去,站在他们家的窗台沿上查看空调的最佳安装位置。当时就感觉整个人悬浮在空中。往下瞥了一眼,真的有点晕。”留师傅说,当时和搭档一起在南湖桥边的一个小区里装空调,共装6户,而3楼的那户是最矮的。

  2007年,一次安装空调时,他不幸从楼上摔了下去。“我也是一时疏忽,之前从没有发生过这样的情况,幸好楼层低,只是右腿摔伤。”留师傅在家躺了一个半月后因家里人的反对,辞去了空调安装工的工作,在家帮儿子打理起手机维修店的生意。

  11月12日,记者曾前往高家某工厂工人坠楼身亡的事发地点了解事故原因。从事故目击者的口中了解到,坠楼的两位施工人员在爬上厂房时,未戴安全帽更无防护措施。记者注意到,该厂房的施工现场没有明显的警示牌,也无安全人员在场监管。距离厂房不到1.5米处还拉着几根高压电线。一位在现场砌砖的女工人告诉记者,她在来此之前并未经过任何安全防范知识的培训。

  高空作业缺专业培训

  11月16日上午,在西区某建筑工地上,几名头戴安全帽正在休息的工人也向记者表示,他们并没有受过相关资格培训,也未取得过与高空作业相关的上岗证书。对于安全问题,他们表示自己在施工时还是比较注意的,他们说:“我们听过、见过太多高空作业时发生的事故了,一不小心就糟糕了!”但是,他们也说:“这么多年都习惯了,没事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不少高空作业者还是心存侥幸心理。

  记者电话采访了衢州某高空作业公司,该公司专业从事高空建筑烟囱、新建水塔、钢结构防腐等高空工程。负责人周先生介绍说,该公司的高空作业者都持证上岗,每人还配备了安全帽、安全绳等安全设备。而且也为高空作业人员购买了相关保险。但周先生也透露,目前衢州从事高空作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经过培训的人员在其中所占比例还很小。他说:“一些个体经营户根本不愿意花钱去培训和买保险。所以很多高空作业人员,没有参加过相关培训,缺乏最基础的安全常识,非常容易发生高空坠落事故。”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目前一些新建楼房的户外装修工程一般都是层层转包的,包工头或公司为了节省开支就到外面去招装修工,一般不会查看装修工的资质证书。还有一些业主,自行请工人安装防盗网,只要价格便宜就好,而“打散工”的装修工人也基本不可能自费报名参加各项安全技能的培训。

  高空作业事故谁担责

  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高空作业者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登高作业前,也一定要仔细检查梯架是否可靠,并有专人扶持,工作时还应精神高度集中。另外,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自觉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用工单位对拒不执行者应该予以强制执行,以确保人身安全。而对高空作业人员的用人单位,应对他们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安全装备,开展业务的同时确保人员安全。

  安监部门表示,他们一直在做相关的宣传和监督工作,并要求相关公司、个人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考核,但高空作业涉及行业众多,仅靠安监局的宣传、监督还不够。从事高空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高空作业的监管涉及城建、安监、工商、劳动等多个部门,但目前缺乏明确的管理办法,造成监管困难。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市民在雇人安装空调、拆换防盗窗时难免有所顾虑。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多数人表示不知道施工人员万一发生危险时,责任方到底是谁。为此,记者咨询了律师。律师相告,如果业主将工程承包给家政公司,家政公司派人进行高空作业而发生意外,可认定为工伤,由家政公司承担赔偿。如果是业主聘请散工,则以雇佣关系认定事故责任,并以双方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记者感言

  别把生命当儿戏

  一失足成千古恨。高空作业时失足,重则失去性命,轻则也伤筋伤骨,给自己或雇主带来重大损失。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安全意识淡薄,特别是在农村,私人建房、维修等高空作业时,没有任何安全设施,让人捏了一把汗,由此发生的事故也容易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重视。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们提醒广大用人单位、劳动者生产安全要时刻铭记于心,也希望施工单位切实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施工安全。

  (据衢州日报 记者 罗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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