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确定了我省“十二五”发展的主题、主线和根本目的。
全会描绘了今后5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确定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科学发展走在前列,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及实现产业升级、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创业创新环境和保障改善民生“五个新突破”的奋斗目标,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及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中央关于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国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的目标要求,充分反映了我省改革发展的特色和趋势,回应了广大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是对全省人民的庄严承诺。
贯彻落实省委全会精神,确保如期实现“十二五”发展目标,必须进一步增强推进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转型升级的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实现富民强省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推进发展中,要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四个坚持”的基本要求。
坚持转型发展,扎实推进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加快提升国有经济、民营经济、县域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水平,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构筑扩大内需长效机制,推动经济增长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和一二三产业协同带动,切实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坚持创新发展,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再创科学发展体制机制新优势。深入实施科教兴省和人才强省战略,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发展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转变。
坚持统筹发展,联动推进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推动海洋经济大发展,促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深化生态省建设,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增强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坚持和谐发展,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加快发展社会各项事业,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使发展成果惠及全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