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镇海的张女士,因为和继母谌女士争老父亲遗留下来的一套房子,上了法庭。
两年多前,张女士把谌女士请来做保姆,照顾老父亲。不想,80多岁的老父亲和比他小34岁的谌女士偷偷领了结婚证。老人还写了一张遗嘱给谌女士,让他继承自己留下的房子。
房子是张女士买给父母的,当时老人立下遗嘱,让女儿将来继承房子,并进行了公证。
昨天镇海法庭审理了这起案子。
承办法官表示,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正遗嘱、录音遗嘱等各类遗嘱,以经过公证的遗嘱法律效力最大。
法庭判决房屋归张女士所有,继母谌女士要在30天内搬离。
老父亲和比他小34岁的保姆结婚
1992年,张女士为父母在镇海买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当时花了1万4千多元。
两年后,父亲立下遗嘱,明确房屋由张女士继承,并将遗嘱进行公证。
2006年,张女士的母亲去世,81岁的老父亲独居。
老父亲患有胃癌。2007年4月,张女士为父亲找来一个保姆——48岁的湖南人谌女士。
当时,谌女士的丈夫刚去世一年,她跟着女儿来到了宁波。
之后的两年多,张女士通常只在周末或节假日来看望父亲。每次问起保姆谌女士,老父亲都表示很满意。
去年10月,张女士得知,早在7个月前,谌女士已和老父亲偷偷领了结婚证,成了自己的继母。
张女士看着比父亲小34岁、甚至比自己还要小4岁的女人成了继母,极力反对,数次跟谌女士发生争吵,但老父亲坚持要跟谌女士在一起。当着父亲的面,张女士也不好多说什么。
承办法官:公证遗嘱效力最大
今年2月,张女士的父亲再婚不足一年,病情恶化,不久去世。
张女士拿出10多年前父亲留下的遗嘱。
谌女士也拿出老人去年写给她的遗嘱:死后,房子由谌女士继续居住,家里所有的东西归谌所有。
为了老人留下的房子,两人闹上了镇海法庭。
承办法官说,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对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正遗嘱、录音遗嘱等,以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大。
在这起案件中,只有一份公证遗嘱,因此,以这份遗嘱的内容为准。
昨天,镇海法庭审理后当庭宣判,房屋归张女士所有,谌女士要在30天内搬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