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1月30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即“稳定物价16条”。随即,杭州市贸易局组织商户推出平价蔬菜。
为进一步调控物价,我省交通部门将为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开通“绿色通道”。
2005年2月20日,我省首度开通省级“绿色通道”,对装运本省生产的鲜活农产品的本省车辆免费。
2007年7月1日,对装载鲜活农产品的货车经过320国道和205国道我省境内收费站免费通行。
2008年1月26日开始,在国家规定的“五纵二横”公路涉及我省路段——沪杭甬、甬台温、杭金衢、杭州绕城高速公路开通了外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的“绿色通道”。整车合法装载鲜活农产品的同一货运车辆在上述路段任一收费站进并在上述路段任一收费站出的,经收费人员核检后免费通行。
从12月1日起,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收费的独立桥梁、隧道),即3298公里高速公路、2400公里普通收费公路,全部纳入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网络范围,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并增加鲜活农产品品种,包括马铃薯(土豆)、甘薯(白薯、红薯、山药、芋头)、鲜玉米和鲜花生。
另外,对少量混装其他农产品(暂定总装载质量20%以内)、超限幅度在合理计量误差范围内(暂定超限5%以内)的鲜活农产品车辆,比照合法装载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见习记者 王卓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