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一名男子大量购买含有精神药品成分的“新康泰克”和“呋麻滴鼻液”,引起了杭州警方的注意,因为这两种药中含有可以提炼成毒品的成分。经过调查,果然,在药品案中牵出一个“药品”制毒贩毒大案。
昨日,杭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涉案金额高达450余万元的浙江省首例贩卖药品制毒贩毒案,杭州三家涉案医药企业被罚。
购132万支“滴鼻液”
一转手获利274万
2008年11月至2009年4月,警方发现一个叫胡某的男子,通过挂靠并借用“红会医药”的名义购买了132万支呋麻滴鼻液,价值201万。胡某又把其中的130万支“呋麻滴鼻液”销售给不具备经营资质的凌某和吴某,获利274万。
2009年12月,临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天目医药在2009年4月至8月期间销往“大宇医药”的“新康泰克”存在异常。原来,2009年1月至9月,胡某以“大宇医药”业务员名义,向天目医药购买了1.3万盒新康泰克,向回音必集团购买了8.78万盒新康泰克,共计99万元。
蹲守十天抓获胡某
药品案牵出贩毒案
为摸清底细,杭州市公安局和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专案组,前往福建、江西、安徽、辽宁、四川、广东等省市进行调查,查实胡某涉嫌违法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类药品的事实。同时,专案组发现胡某还涉嫌非法经营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
2010年3月3日,警方经过近十天的蹲点守候,在金华某小区内抓获胡某,当场查获大量犯罪工具、书证和物证。
胡某交代,从2008年5月到7月,他以“医药公司”名义购买了15.78万盒盐酸曲马多片,价值71万。向郑某购买了2.25万盒盐酸曲马多,价值11.285万。胡某又把所有盐酸曲马多非法贩卖给不具备合法资质的马某、张某等人。
警方查实,从2008年开始,胡某共贩卖的“盐酸曲马多”、“呋麻滴鼻液”和“新康泰克”,成了制毒原材料,涉案金额达457万。
药品流入“金三角”
“滴鼻液”可制冰毒
那么,这些药品是如何成为原材料,并制成毒品的?
沈坚,杭州市禁毒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他告诉记者,“盐酸曲马多片”是二类精神药品,属国家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新康泰克”和“呋麻滴鼻液”等药品中含有麻黄碱,也可以从中提炼成毒品。5毫升装的1000支呋麻滴鼻液一般可以提取2.5公斤麻黄碱,这些麻黄碱中至少可以提炼1公斤冰毒。
杭州警方在云南龙陵发现,含有“麻黄碱”的药品堆满了一屋子。警方说,犯罪分子从胡某手中大量购买含有麻黄碱的药品,经云南再流往金三角等地,用于制毒。
涉案金额450余万元
三家药品批发企业被罚
杭州警方认定,“2009年11·16”胡某贩卖毒品、非法经营案,是浙江省破获的首例贩卖毒品盐酸曲马多、非法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案件,涉案金额450余万人民币。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贩卖毒品罪于2010年11月1日移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处长兼稽查支队队长柳静波告诉记者,胡某通过典型的“挂靠过票”手段,看似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实则以个人获取特殊药品谋利为目的,严重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
目前,杭州药监局对辖区内涉案的4家药品批发企业均已立案调查,目前已结案3起。其中天目医药、红会医药和明日医药分别被罚30000元、98898.68元和57520元。
涉及回音必集团的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记者 张琴 通讯员 杭公宣 张欣煜 王延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