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1日讯(通讯员 叶启佳)2010年11月29日晚,彭埠派出所按照市局溺水警情处置方案要求,迅速出警,及时处置,成功营救一名落水男子。
29日19时30分许,彭埠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杭海路御云路路口处有一名男子漂浮在河中。接警后,我所一面联系报警人了解核实情况,一面按照溺水警情处置方案,迅速指派110民警携带救生圈、救生绳等相关装备赶赴现场,同时安排社区巡防力量到场协助救援。值班所领导吴锡平副所长也赶赴现场指挥营救。
民警到达时,附近的社区巡防力量刚到现场,并已发现落水男子。此时,落水男子在河中央挣扎着,已快没入水中。吴锡平副所长见状立即带领民警王臻下水营救,要求社区巡防力量在岸边协助救援。吴锡平副所长游到男子身边,奋力将该男子往岸边拖,民警王臻站在水中接应。由于河岸又高又陡,又是拆迁后的废墟,落水者根本无力上岸。民警只能将绳子系在男子身上,下面托,上面拉,终于将该男子拉上岸。上岸后,120将该男子送市三医院治疗。由于营救及时,该男子情况稳定,无生命危险,。据该男子自述和周围群众反映,其系醉酒后不慎落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