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2日讯11月30日,金华交警直属三大队查上街查“酒驾”,结果让人很意外:平时很少遇到的“酒驾”女司机,这晚一下子逮到三个,其中还有两人属于“醉驾”。
别克女
35岁的D女士是当晚第一个被拦下的,当时她正开着别克回家。
“走上前去跟她一说话,就闻到一股很浓的酒气。”执勤交警立即要求D女士对着酒精测试仪吹气,没想到,对方很不配合,想随便吹一下糊弄过关。
无奈之下,交警只好请她到市公安局作抽血化验,结果显示,她属于酒后驾车。
交警对D女士开出的罚单是:罚款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记12分。
马6女
送走了D女士,交警又遇到了42岁的W女士——她刚与多年未见的亲友相聚,喝了些红酒,独自开着马6回家。
交警对其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5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
一开始,W女士态度很好,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但当时她车上有条宠物犬,当我们告知要拘留15天,拘留所内又不能寄养宠物的时候,她有些懊恼了。”执勤交警说,W女士当场痛哭流涕。
最终,这条宠物狗被W女士家人带走。除了拘留15天,她还被罚款2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
摩托女
过了半个小时,民警又拦下了一辆涉嫌酒驾的普通二轮摩托车,驾车的是缙云人H女士。
一开始,H女士死不承认喝过酒,说自己只是吃了点醉虾、醉蟹,但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106毫克/100毫升,也属于醉酒驾驶。
当获知要被拘留15天时,H女士称家人急需做手术,但交警表示,即使在这种情况下,H女士也没有“豁免权”,等她电话联系好亲戚照顾病人后,H女士被带到了市拘留所。
交警提醒: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禁酒驾”不分男女。今年以来,金华交警直属三大队已查处女性“酒驾”违法行为7起,其中“醉驾”4起,拘留4人,因此,各位女性司机朋友千万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