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继浙江省第十七届房地产博览会上,专门为公共租赁住房开辟单独展示区加大力度宣传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之后,12月3日,杭州市今年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已经正式启动。
装修标准200元/平方米
为了解决两个“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问题,今年推出共计600套公租房,按照房源类型分为两类。一类是成套房源,即房间内自带独立卫生间及厨房;另一种是非成套房源,即房间内只带卫生间,不带厨房。
600套公租房分别分布于三塘公寓、香槟之约以及丁桥联合新苑,其中丁桥联合新苑467套房源都是两居室成套房。此外,每一套房源均已进行装修且配备简单的生活设备,装修标准大约在200元/平方米左右。
当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数量超过房源数量的一倍以上,住房保障部门将根据收入情况,按照“解困优先”的原则受理并审核。摇号结果及公开选房公告将在12月底发布。
将根据土地等级收租
此前的公租房租金标准为13元/平方米/月。据了解,目前市物价部门会同房管、财政等部门已基本拟定公租房租金定价办法,将根据不同土地等级实施不同租金标准。在新的定价办法正式发布之前,依旧参照此租金标准执行。该办法发布之后,则依照新的标准租金变化对每户进行多退少补。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但暂无力购买、且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16118.4元)的困难家庭,依旧按标准租金核减50%上缴。此条执行方法不变。
申请公租房须符合这些条件
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又暂无力购买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在今日起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申请表等材料。12月8日—1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资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申请条件】
1、符合2010年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准入条件;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无房。
大学毕业生、创业人才,可在杭州市房产信息网相关专栏下载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再交与单位组织审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审核异议不成立的,由单位在12月8日—10日将申请材料交至单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
【申请条件】
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已办理居住登记,并持有相应证件(由公安部门核发);
申请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含)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4177.6元(需将收入证明提供给房管部门审核);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记者 田小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