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3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煤气瓶、高压锅,还有电冰箱!”昨天下午,一个大伯摊着手激动地对着一个女人说。不要以为这是在电器市场买东西,这是一对夫妻离婚后在上城区法院分财产。
这对离婚夫妻男的姓张,63岁,女的姓林,59岁。
“想要房子,没门”
1997年张大伯和林阿姨恋爱结婚,两人都是“半路夫妻”。今年3月份,两人又协议离婚了。这次上法院,张大伯要求和林阿姨分割房产,折合人民币33万多元,还有婚前财产煤气瓶、高压锅,以及婚后财产电冰箱购置款400元。
“我是在×山里混的,我没钱,要命有一条,要么再把我这个人给你好了。”林阿姨愤愤地说,“你先在外面搞姘头,我们才离婚的,房子是我和儿子的名字,没你的份。想要房子,没门!”
法官看了看诉状对张大伯说,房产还涉及到林阿姨的儿子,要分房子得重新起诉。“今天只能分其他财产。”
法庭上的冰箱之争
“那个煤气瓶、高压锅,是我的婚前财产,还有那个冰箱,买的时候1200块,我出了400块钱,现在都她拿去用了。”张大伯伸出手细数。
林阿姨一听,激动回击:“拿去,拿去都给你,煤气瓶和高压锅用了这么多年,老早不好用了,都给卖废品的人了,就剩个旧冰箱,你要就搬了去!”
“我住在临平的,怎么搬?”张大伯意思是让林阿姨把冰箱卖掉,给他400元钱。
“哎呀,我是想卖的,旧冰箱谁要啊。”林阿姨扭过头对法官说。
法官:200元差不多了
法官出面调解:“你多少凑点钱给他么好了。”
“我身上就200块钱,要么你拿去。”林阿姨说。
见张大伯一脸不愿意,法官对张大伯说:“你当时拿400,过了这么多年折旧下给你200也差不多了。”
“行,有200是200,总比没有好,我是亏啊亏死了。”张大伯说着还一阵嘀咕。
林阿姨从包里一张一张翻出10块、20块钱,凑一起数数:“喏,就190!”
“不是说200吗?”法官问。
林阿姨拿出一包硬币对张大伯说:“喏,加上这些角子,差不多就两百了,你要就拿去。”
“哦幺!算了算了。”张大伯同意就此了结,并撤诉,不过签笔录时,张大伯还一边嘀咕着:“我起诉这个案子,又一大早从临平打车过来,拿了这么点钱回去,真当是亏啊亏死了!被人家笑了。”
(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