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3日凌晨1点左右,住在西湖花园(位于之江度假区)的一位女子报警,儿子被人绑架。报警人41岁,她儿子20岁。
凌晨,她儿子被人打昏后带上一辆浙江牌照的吉普车,往六和塔方向逃跑。小区门口遗留她儿子驾驶的法拉利轿车和一把榔头。当天下午,她接到一男子用她儿子的手机打来的电话,让她准备1500万元,等他们带她儿子到了安全地方,再交易赎人。
当晚,警方发现犯罪嫌疑人已逃往安徽合肥一带。8月24日凌晨零点左右,专案组在安徽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并安全解救人质。
犯罪嫌疑人陈某,44岁,安徽肥西人,犯罪嫌疑人于某,23岁,山东人。两个犯罪嫌疑人说,他们与事主一家并不认识。(本报8月25日曾报道)
近日,西湖区检察院对二人提起公诉,案情得以详细披露。
陈某,男,44岁,安徽人,初中文化。
1997年,陈到杭州闯天下,以打零工起家,后来有了两家机械修理厂,六七个员工,一年20多万元收益,人称“陈老板”。
2009年,陈老板决定向西部扩展事业,投资200多万在新疆买了2000多亩土地,成立了一家农业发展公司,意气风发准备大干一场。用于投资的200万元,是借的高利贷,时间一年。
陈老板说,他想好了,只要投资的农业项目进展顺利,就可以用该项目向银行贷款,然后归还高利贷,但是事实证明,自己当时过于乐观。
一年后,高利贷即将到期,投资的项目却没有起色,放高利贷的“炮子”(指放贷人)多次追债,陈老板焦头烂额,觉得“被逼到绝境”。
2010年8月,陈开车回家,在路口和一辆法拉利跑车擦肩而过,他一眼瞄到开法拉利的是个2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
“富二代,家里一定很有钱。”陈后来说,就那一瞬间,他下了决心,掉转车头跟了上去……
此后几天,他经常到这个路口等着这辆法拉利,几天跟踪下来,摸清了对方住的小区和活动规律。
陈老板把公司员工于某叫到办公室。
于某,男,23岁,山东人,修理工。
陈:“我对你怎么样?”
于:“没得说。”
陈:“我有道坎过不去,要你帮忙。”
于豪气冲天:“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陈对于说了自己的计划。
8月22日下午,陈开始行动,他开了辆假牌照的SUV,于开了辆无牌帕萨特轿车,先后出门,等在西湖花园附近。
“法拉利富二代”的家就在这个小区里。
晚上10点多,法拉利出现,陈和于各自驾车跟上去,陈开到法拉利边上,一脚油门,撞了上去,“砰”一声,法拉利急停。
年轻男子下车,一边弯腰察看车身,一边向迎面而来的陈埋怨:“你怎么开车的?”
陈不吭声,一拳过去,正中对方脸部,对方蒙了,陈和于一个捂嘴,一个抱脚,把年轻男子塞进了SUV后备厢。
陈看看停在马路中间的法拉利,觉得太显眼,打算把车开到路边停放。
“那车太高档,不会开。”陈后来交代,他在法拉利上摸索了一会,搞不懂,只好放弃,把车扔在原地,离开。
陈和于把年轻男子绑到安徽老家,拿了把手枪在对方眼前晃:“不要乱动,否则不客气。”年轻男子相当配合,果然不动。
陈用对方手机给对方家里打电话:“你们儿子在我手里,准备1500万……”
陈后来交代,其实500万就够了,叫价那么高,是等着对方讨价还价。
年轻男子的母亲报警,当晚警方确认绑匪已在安徽。
24小时之后,警方冲进了陈在安徽的老家,人质获救,陈和于被抓,缴获黑色自制转轮手枪一支、金属原色手枪一支及14枚制式9毫米手枪子弹。经鉴定,两支手枪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均具有杀伤力。
陈交代,枪和子弹是以前买来玩的,并不是为了绑架特意准备的。
西湖区检察院认为,陈某、于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应当以绑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陈某一人犯两罪,应当两罪并罚,依法对两人提起公诉。
据都市快报 作者 严静 西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