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6日讯 对于王先生来说,上个周末本是很愉快的,12月3日,他兴致勃勃地与朋友一道准备乘飞机去云南游玩,没想到由于天气等原因延误航班,将这趟愉快之旅变成了郁闷之旅:航班延误后,他与其他29名乘客一道向航空公司索赔,经过交涉,不但索赔不成,反而把他们已经登机的行李卸下,径直飞走了。
>>>事件经过
航班先后两次延误
王先生与其他29名乘客本来要乘坐10∶50起飞的3U8938航班去昆明。3U8938航班隶属川航,之前,这架飞机执行的是深圳—重庆航班,由于前一天晚上受重庆大雾影响,该机被迫停在了深圳,因此造成栎社机场的3U8938航班晚点到14∶05,航班预计延误3小时15分钟。
为此,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事先向旅客进行了延误电话通知,并向旅客明确是周转原因(属于承运人原因),但由于不到民航总局规定的4小时,因此不会有现金补偿。同时,在旅客到达机场后为其提供了中餐和饮料服务。129名旅客中的大部分给予了理解,办理了登机手续。
14∶00,栎社机场突然遇到大面积的空中交通管制,3U8938航班与其他10多个航班分别受到1~2小时的管制。3U8938航班将延时到当天15∶10起飞。本来已经在机场等了3小时10分钟,听说还要再等70分钟,更多的旅客情绪开始激动,认为航空公司欺骗了他们,希望得到补偿。但航空公司和机场方面表示,按照民航总局规定,航空公司原因延误(190分钟)和空中管制延误(70分钟)两个时间不能叠加,而航空公司原因延误时间是190分钟,没有超过4小时,因此不作任何现金补偿。对此,79名旅客表示接受,顺利登机,另有50名旅客则要求索赔。
30名旅客拒登机被撂下
15∶00左右,多次劝说登机无果后,机组通知将地面拒登的50名旅客行李卸下,进行减客保障流程,同时进行最后一次登机广播,之后又有20名旅客陆续登机。至15∶07,最终减客30人。由于要卸行李,错过了15∶10的起飞时刻,已上机的99名旅客只能待在机舱里等待。最后,3U8938航班16∶10才飞往昆明。
16∶10,当没有登机的30名乘客还在与工作人员理论时,突然看到飞机起飞,大吃一惊。“怎么能这样,我们都办理登机牌了呀,把我们撂在地面,不能按期回昆明,若周一不能回来上班,损失就大了。”部分旅客心急如焚。但航空公司表示,因为他们拒登飞机,该公司当天已没有航班,他们只能办理退票或者改签手续。
机场工作人员随后帮助旅客查询当天所有飞往昆明的航班,但当天16∶10的MU5453航班只有7个空座,19∶40的8L9988航班也仅剩3个座位。无奈之下,30人中有19人只得将航班改签到了次日的3U8938飞往昆明航班,起飞时间整整差了24小时。
到晚上7点多,由于索赔无望,剩下的11名旅客也分别通过改签或退票的方式离开,其中一个由于急着赴昆明,还花全价买了另一个航班的机票,比原来的5折票多出千元。
>>>各方声音
机场:按规定不作补偿
昨天,记者联系到了机场旅客服务部有关人士,他表示,机场和航空公司都是严格按照民航总局的规定执行的。旅客如此维权有点过度,这主要是他们对相关规定没有认真了解,只记住了航班延误4小时有补偿,但不知道有“因航空公司原因”这一前提条件。
旅客:此规定不够人性化
对此,要求索赔的旅客则有不同看法。昨天记者联系上了其中一位改签的乘客马先生,说起这事,他仍然有点愤怒:“关于航班延误的这个规定有点胳膊肘往里拐之嫌。我们在机场呆了5个多小时是事实,这笔损失谁来承担?延误4小时才有补偿,这4个小时是怎么订出来的?为什么不能更短一些?”
马先生表示,这条规定不够人性化,没有站在广大旅客的立场,应该要进行调整,更多考虑旅客的声音。
>>>链接
航班延误经济补偿规定
根据民航总局《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标准分为两个:一个是延误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另一个是延误超过8小时以上。对于这两种情况,航空公司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补偿方式可以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在航班延误的情况下,为了不再造成新的延误,经济补偿一般不在机场现场进行,航空公司可以采用登记、信函等方式进行。机场应该制止旅客在航班延误后,采取“罢乘”、“占机”等方式影响航班的正常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