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7日讯今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继续加大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腐败犯罪案件力度,至上月底,已立案查办贿赂、渎职犯罪1500余人。昨天(6日)下午,省检察院向省政协通报了有关情况。
据悉,在查处的1500余起案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69人,贪污贿赂案件中大案占了83.5%,其中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达67件,100万元以上31件。此外,“作案手段隐蔽化”的特点更现突出,从以前简单的“权钱交易”向“权与利交易”转变,贿赂范围不断扩大。
如有的收受大量烟票,有的收受“购房订金单”后以亲属名义购房;有的采取合伙开办公司、收受车辆房产不办理过户手续等新手法收受贿赂。
还有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亲属经商办企业,或投资房产、购买股票、理财产品等,让一些有所求的企业主按照“市场潜规则”,采取让价优惠、提供股本金、投资款、利润分红等方式向自己实施贿赂,以貌似“正当、合理”的外衣掩饰其背后的犯罪行为,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如省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庆元县水利局原副局长刘继庆,在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5.4万元中,有11.4万元就是某水电开发公司以股份名义实施的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