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后座残疾车可换成无座的
自愿置换车辆给予一定补贴
杭州启动新一轮“四小车”专项整治
浙江在线12月07日讯一辆仅供一人用以代步的机动轮椅车,却常常带上一两个人以及行李,快速穿梭在行人、车辆之间……杭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一直致力于打击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四小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但在一些车站、市场等人流集中的地方,“四小车”非法揽客现象还时有发生。
昨天(6日)上午,杭州市政府召开了“四小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百日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从12月1日到明年2月28日,将展开新一轮的百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打造清洁有序的交通运输环境。
6000多辆“四小车”
隐患重重
执法人员说,根据目前的不完全统计,杭州市目前在从事非法营运的“四小车”有6000余辆,其中大多数是无证无牌的“四小车”。“四小车”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着多种隐患。
“四小车”车主为获取更多的利益,往往多拉、快跑,一系列交通违法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
同时,“四小车”多为擅自改装、车况较差的车辆,尤其许多机动轮椅车,驾驶员将车辆的工具箱,用角铁简单焊接后即作为载客座位,座位上既无扶手又无踏板,乘客坐在上面极易使车辆重心发生偏移,严重地危害到驾驶员本身、乘客和其他行人、车辆的安全。
“四小车”参与非法营运,还直接冲击了出租车等正规营运车辆的利益,扰乱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大量从事非法营运和交通违法行为的“四小车”,还严重损害了真正需要依靠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出行的残疾人的合法利益,并损害了遵纪守法的残疾人朋友的形象。
“四小车”非法营运
最高罚3000元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将以西湖风景区、各大场站、武林商圈、湖滨路、吴山广场商圈、大型超市、医院、学校与专业市场等“四小车”聚集区域为重点,对无牌无证及证照不符(全)的“四小车”在城区行驶、“四小车”擅自进行改装或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利用“四小车”进行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
整治中,如查实利用“四小车”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将处以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车辆予以没收。如查实机动轮椅车和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将收缴非法装置。对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从严查处,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重型机动轮椅车
可置换成轻型
在百日专项整治进行的同时,杭州市区重型机动轮椅车置换工作也将展开。
目前,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常住户籍居民拥有500多辆登记在册的重型机动轮椅车,这些重型机动轮椅车将更换成单架无后座轻型机动轮椅车。
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的置换工作将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而置换的新车购置费用由政府出资。
原来的重型机动轮椅车,考虑到方便驾驶人出行,后座的位置是供监护人或者陪护人员乘坐的。重型机动轮椅车更换成轻型机动轮椅车后,由于陪护人员不能同时出行,自愿置换车辆还会给予一定数额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