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8·12”灭门案昨开庭
以赌为生的凶手杀人掠财
妻子帮他毁灭证据藏赃物
被害人小女儿在亲戚家过暑假躲过一劫
浙江在线12月07日讯今年8月,富阳发生一起令人发指的灭门案:住在富阳金桥北路章家庙的一家三口被杀害还遭分尸。8月23日犯罪嫌疑人方某落网。
昨天(6日)上午,身体壮实的凶手方某被带上法庭,检察官指控他涉嫌抢劫罪。而方某的妻子,拄着双拐(因身体健康原因),由两名女法警搀扶着上庭,她被指控帮丈夫毁灭证据,掩饰、隐瞒犯罪。
报复杀人还是入室抢劫?
凶手方某1977年出生,富阳市高桥镇人,初中文化,以赌博为生。
被害的一家三口分别是父亲张某,53岁;母亲裘某,45岁;还有23岁的儿子。
遇害的张氏夫妇在赌场放高利贷,方某问他们借了7万元,加上向亲戚朋友借的钱,共欠下外债36万余元。
案发后方某交代说,他害怕被追债不得不东躲西藏,最后走投无路,他恨那些“放炮子(指高利贷)”的人,决定报复。方的目标是张氏夫妇,连续几天跟踪踩点后,他决定动手。
案发当晚,方某到张家楼下,拉断了电闸,趁张的儿子开门出来查看的时间,溜进张家并躲进餐厅,不料张的儿子去冰箱拿东西吃,两人打了个照面,方见躲不了,拔刀向对方捅去……
杀了张的儿子后,方清理现场,在房间里等着张氏夫妇回家。张氏夫妇回家,没有发现异常,张某先进房间,方某将其杀害,接着又将进房门的张妻杀害。
“我不是抢劫,是报复。”在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后,方某对指控的提出异议。检察官当庭对其进行讯问。
检察官:“你为什么要杀害三名被害人?”
方某:“因为他们逼我,逼我还钱。”
检察官:“既然是为了报复,为何杀人后还要翻动被害人的皮包及进入卧室打开衣柜?”
方某:“我只是开了一下,没翻……”
面对检察官讯问,方某强调自己只是报复杀人,而不是为了抢劫。对于拿走现场的现金、金器等共计价值388407余元财物,方某的解释是“杀了人,看到钱了就顺便拿走了”。
法庭上,检察官问其关于杀人分尸的细节时,方某的回答显得异常平静,似乎在说一件和自己无关的事情。
当庭为妻子开脱罪责
案发后,方某驾车前往桐庐,分批扔掉了刀、被害人手机、钥匙等物件,焚烧了被害人的衣物、毛巾等,并打电话给老婆,让老婆处理自己作案时的衣物,还告诉老婆部分赃款赃物的藏匿地,叮嘱老婆注意保管。方妻随即把老公的衣物烧掉。
8月16日,方某和老婆协议离婚,将家中财产全部给了老婆,自己躲到上海。8月18日,方妻生病,方某回富阳探望,直至23日被抓。
检察官讯问时,特别核实包某帮助方某烧掉血衣及藏匿现金和金器的情节,在昨天的法庭上,方某极力为老婆包某开脱。
而随后在对包某的讯问中,包某的回答和方某基本类似,表示自己只知道丈夫打架了,所以帮助其烧毁了衣服和裤子,她说也有怀疑过丈夫和灭门案有关,但不确定。对于藏匿现金及金器的问题,包某表示丈夫时输时赢,所以没有多想。
检察官当庭出示了大量的物证、人证对方某和包某的说法进行一一驳斥。
被害人小女儿躲过一劫
庭审中,被害人的亲属有10多人到场。张某夫妇有个小女儿,还在上小学的她因为放暑假,案发当天住在亲戚家里因此躲过了一劫。
当对方某的法庭调查结束其被暂时带离法庭时,情绪激动的被害人家属冲上前去,大声喊道:“杀人犯!杀人偿命!”在法官的劝诫和法警的制止下,到法庭旁听的死者家属一方才慢慢平静下来,法庭审理得以继续进行。
刑事部分审理结束后,附带民事诉讼继续开庭,死者家属要求方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33万元人民币。方某表示愿意赔偿,同时又说:“我没有能力赔偿。”
最后,法庭宣布庭审结束,并择日就刑事和附带民事诉讼一并作出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