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2月6日讯 我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全面提速。记者今天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获悉,全省有6700余家企业刚刚经国家有关部委审核确定,获得出口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资格。
今年6月22日,我省被列入全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第二批试点地区,根据试点政策,我省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都可以使用人民币进行进口货物贸易、跨境服务贸易和其他经常项目结算。我省共上报出口试点企业7056家,经人民银行、商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等六部委审批,全省共有6709家(含宁波)企业具备了出口开展人民币结算试点资格,这些企业均可用人民币进行出口贸易结算。
浙江作为外贸依存度较高的省份之一,全省进出口总额已居全国各省市第3位。今年1至10月,全省进出口总值达2061.16亿美元,其中出口1475.09亿美元,占比70%以上。企业对出口用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结算具有十分强烈的意愿与需求。此次出口试点企业的敲定,使我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从进口业务扩展到出口业务,无疑将有利于省内出口企业规避汇率风险、降低交易费用。
目前我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渐入佳境。据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统计,全省11个地市均已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截至11月末,全省累计发生进口货物贸易和跨境服务贸易人民币结算74.67亿元;累计发生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841笔,数量居第二批试点地区前列。与此同时,参与试点的金融机构也逐步增加,从试点初的10家金融机构,扩展到目前全省20家金融机构参与,进出口银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机构均相继开展了这项业务。
据悉,对于后续试点出口企业的申报和审批,我省将根据国家相关试点政策加快推进,以使省内更多企业能尽早用人民币进行出口贸易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