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7日讯 “12月1日起,国家开启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过高速公路可以不用收费,可我们运送带鱼等海鲜产品有时却要收过路费,这就让人搞不明白了。”昨天,货车司机唐先生打电话向记者诉说了这一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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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所在的物流公司主要运送农副产品,经常从象山石浦运送海鲜到全国各地。唐先生说,早在2005年开始,浙江省就开通了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可是在省内运输的时候,收费与否并不统一,“比如路过台州和温州的收费站就不免费,宁波则有时候收,有时候不收”。
遇到收费的情况时,收费站的工作人员常常解释:带鱼是死的,加了冰块运输的不算鲜活农产品。“带鱼、鲳鱼、黄鱼……这些海产品哪里有活的,都是要冷冻起来才能运输,和鸡鸭这些养殖的家禽产品可不一样。”唐先生说,因为标准不统一,司机们常常和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口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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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早在2005年2月20日,我省就开始实施《浙江省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暂行管理办法》,根据规定,装有鲜活农产品的、挂有本省牌照的货运车辆,凭农业或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动植物检疫证书或鲜活农产品产地证明,可免费通行本省包含高速公路在内的收费公路。
上述规定不难看出,2005年实行的管理办法中,只要是浙江的车,浙江的产品,在浙江的公路上运输,都可以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当然,这种产品必须是鲜活的农产品。
记者还注意到,暂行管理办法中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本省生产的新鲜蔬菜瓜果(含鲜果、鲜食用菌、鲜竹笋)、鲜活水产品、活畜禽、生鲜蛋、鲜肉、鲜奶(未经加工)。其中的鲜活水产品并未对是否深加工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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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33吨的冷藏运输车,从宁波送海鲜到哈尔滨,单趟下来的过路费就要交五六千元,一个来回就是一万多元,这几乎占到整个运输成本的一半。“一年下来,我们运送海鲜,这种该交或不该交的过路费算下来就有几十万元。”唐先生说,如果高速收费免去的话,他们再也不用放弃高速跑国道,“跑高速如果免费的话,路程短、时间快,油费也能省下不少。”
12月1日起,国家范围内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开启,让之前对收费与否一直拿不准的唐先生看到了希望,可截至12月6日,唐先生每次路过高速公路收费处时,心里依然忐忑不安。
“杭宁高速的长兴、湖州一带都免了,可在温州、台州的高速公路依然要交费。”尽管唐先生每次都会出具宁波海洋渔业局核发的《鲜活农产品产地证明》,但收费处的工作人员依然不买账,“他们坚持冻品一概不免,至于新政的规定,没看到就不算。”迫于无奈,唐先生每次只能交费,他所能做的,就是保存好每次收费的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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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冻运输的海鲜是否属于鲜活农产品?都是一个省,为什么有的地方收,有的则免费?对此,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
作为省交通局关于收费公路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执行部门,宁波市交通局并无太多解释权,其财务处工作人员的回答相对谨慎,“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目录》来看,鲜活水产类(含冻鲜、冰鲜)包含在内,但因为没有具体列明,冷冻的海鲜产品是否免费,我们不能回答,这要问权威部门。”
记者随后拨通了省公路局征费处的电话,工作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冷冻运输的海鲜产品属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目录》之列。对于唐先生所遇到的收费不统一的问题,工作人员解释,这和之前浙江省的绿色通道只覆盖了我省部分高速公路,并且只针对本省车籍的车辆有关,“新政对鲜活农产品的规定更加明确、包含的农产品更全面,今后,在全省所有高速公路,只要合法装载目录之内的鲜活农产品,都可以享受到免费政策。”
“在出具相关证明后,如果收费处还要收费,可拨打省高速公路收费投诉举报电话0571—87803650。”
当记者把从省公路局得到的消息告诉唐先生之后,在收费处碰了太多软钉子的他没有预想中那么高兴,不过他说:“下次遇到收费的时候,会打这个电话试试,还要把收费证据都保存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