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08日讯浙信房产有限公司昨天(7日)把大学路的租客“厦门料珍多”和“新味馆”两家快餐店告上了法庭,加上前几天告的两家店铺和过段时间将陆续开庭应诉的店铺,这家公司已经把在大学路承租的7家店铺全告齐了,要求跟他们解除租房合同,让他们马上搬走,而且还要他们赔违约金。理由是:这些商户没有按照合同中的约定,一没有办出执照,二没有符合杭州市《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厦门料珍多”和“新味馆”两家店的老板是同一个人,姓卢。卢先生昨天到上城法院应诉,尽管已经对簿公堂,他还是替东家说了句“公道话”,“我们知道,浙信房产也是被逼无奈才上法庭的,是居民要他们逼着我们搬走。”
这话说得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法庭上很少见到如此互谅的原被告。
事实上,这事之所以闹上法院确实和翰林花园小区的居民有关。居民们说,他们受够了这些店铺的污水蚊蝇。
大学路翰林街口沿街有十多家小餐饮店,店面虽不大,但因为附近写字楼众多,生意一直不错。这些小餐馆和翰林花园小区的22、23、24三幢居民楼只有一墙之隔。因为这些小餐馆,小区夏天蚊蝇纷飞、臭味乱窜,雨天油污泔水倒灌,居民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
今年9月,餐馆和小区相通的污水管道承受不了压力突然爆裂,泔水和生活污水几乎全都排进了小区车库,小区居民再也忍受不了,集体投诉了“房东”浙信有限公司,要求他们赶走这些“租户”。
住小区南面17幢7楼的王女士说起这个事就来气,“到夏天,我们这一边所有朝北的窗户都不能开!”
王女士手指17幢三四单元之间内凹处的一扇窗户说着,记者看到这扇窗户中出现了一团饭店厨房常见的火焰,一股油烟味随后渐渐弥漫开来。这扇窗户属于翰林花园南面临街一家小餐馆的厨房。王女士说,这些饭店本来就不应该开在这里,它们都是无证经营。
负责翰林花园物管的杭州众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是因为这事接到投诉。老浙大社区也多次开协调会,向房产公司施加压力,要求这些无证经营的餐饮店赶紧搬走。
《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设立商用烟道的商住楼、与居住楼相邻接的楼层禁止开办小餐饮店……
可是在杭州城区,开在居民楼下的餐饮店其实并不少见,有些是无证经营,有些是法规出台前就已经领到了营业执照。环保部门表示,那些已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去年,杭州市就重点整治过这一类餐饮店。
记者也了解到,城站工商所等部门在接到翰林花园投诉后已经对这些“无证”店铺罚款和限期责令整改,上城区有关领导也批示要求依法取缔。
记者在庭后了解到,卢先生最后和开发商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