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小板桥村推上舆论风口浪尖的“村民守则”第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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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份被网民称为“史上最牛的村民守则”,将台州小板桥村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守则”规定:“无正当理由、未经村两委会许可的上访行为,扣除粮食补偿款1年至10年,情节严重的,一切后果自负。”除信访外,这份“守则”还把环境卫生、社会治安与村民的粮食补偿款挂钩,充斥着“扣除”“罚款”等字样。
小板桥村“村民守则”被发到网上后,关于侵犯群众信访权利的规定饱受质疑。一些村民和网友说,依法信访怎么还要经过“村两委会许可”?“告村委会主任还得村委会主任同意才行吗?”
浙江全力律师事务所周保清律师表示,这份“村民守则”有多处不合法,最重要的是主体不合法。“守则”多处规定要扣村民的粮食补偿款、扣老年协会的补助款,这些都是行政处罚行为。而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没有行政处罚权。村规民约只能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设定权利和义务,而不能成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中国城郊经济研究会名誉会长包永江表示,村规民约能有效约束群众的行为规范。对于各地“村规大于国法”的现象,亟待借新农村建设之机清理整顿。
昨天(8日),台州市洪家街道办事处已表示将拟定文件,对当地所有村规民约进行规范性审查。(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