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3日讯这几天,家住电子小区的王老伯夫妇日子过得担惊受怕。原来,他们女儿欠钱后失踪了,债主几次讨债不成,恼羞成怒,竟向他们催逼讨债。
王老伯今年65岁,老伴姓沈,今年58岁。前天下午1点多,他们去新嘉派出所报案。
“几天前,他(债主)派了几个人到我家里来,气势汹汹地要我们还钱。”沈阿姨说,前天中午他们回到家后发现,有人在外墙上用漆喷了个“杀”字,门上则喷着“欠债不还杀死你”,地上还喷着“杀死你”,窗户上则被泼了很多粪,窗台上有3堆大便。“钱是我女儿欠的,债主讨债不能用这种手段来对付我们两个老人。”
王老先生夫妇的女儿到底欠了多少钱,债主竟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来讨债?沈阿姨告诉记者,她女儿是开公司的,去年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公司出现了财务问题,便向人借了30多万元,“我女儿陆陆续续还债,债务本金还清了,利息也还了不少。”
沈阿姨称,为了讨债,债主早就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过几天就会开庭审理这起债务纠纷。“我女儿不争气跟他(债主)借钱,他不能用这种手段来向我们要钱啊。”
“债务纠纷可以通过法律方式解决,采取这种过激方式,只会加剧矛盾。”新嘉派出所办案民警表示。
同时,浙江君度律师事务所陈武律师认为,如果讨债人在讨债过程中,采取诸如以上这些过激行为,对欠债人或其家人的生活等造成影响,法律上是可以追究其相应责任的。“一经查实,可以依法对其进行罚款、警告,严重者还可以对其治安拘留。”
据南湖晚报 记者 李峰 实习生 丁志轩 通讯员 沈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