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4日讯 据《青年时报》报道 “我是性格缺陷,忍不住去偷钱。”过了一会儿,他又说,“我是一时贪念,忍不住偷了同学的东西。”
王某,28岁,台州人。昨天,他因涉嫌盗窃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今年10月7日,在某知名高校的自习室内,王某趁同学去吃饭,偷走一名女生的上网本和130元现金。10月23日,他又偷走另一名学生的手机和钱包。
之后,学校的保安通过监控发现王某很可疑,经过调查跟踪,发现他的偷窃行为后报警。
经警方查实,王已经偷了6次,下手目标多为同学的手机、电脑、钱包等物。这些东西,大部分已经在学生论坛上转让。
其实王某并不缺钱,家里的经济条件也不错。2002年,高考成绩优秀的他考上了某知名高校。在这所高手如云的学校里,他的优势并不明显。于是,王某将精力投在了学校的社团上。因一口气参加了很多社团,他没时间学习,考试挂科成了常事。直到2008年,王某都无法毕业,只能肄业。从学校出来后,他没有离开杭州,而是在学校附近租了房子,打算在母校上自考班。
王某交代:“我经常在学校学习,看到很多同学的东西都放在教室的课桌上,出去打水、吃饭时,东西都放着,有细心的人还把电脑弄个电脑锁,有些同学根本没有。虽然教室内都有同学在,但只顾学习。因此,我一时贪念,就忍不住动手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