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12月14日讯 记者今天从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获悉,元旦春节将至,为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省从今天起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行动由省人力社保、公安、建设、交通、国资和工会等6部门共同发起,将持续至2011年1月25日,检查范围涉及全省各类用人单位。其中,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交通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以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成为这次专项检查的重点。
专项检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企业经营者拖欠工资后逃匿的情况;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各地落实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目标责任书情况;各地落实工资支付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和农民工记工考勤卡长效机制情况等。
据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相关人员介绍,专项检查行动期间,各部门将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其中,市级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县(市、区)实行12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广大群众可以拨打12333反映情况,也可以通过写信的方式向省劳动监察总队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