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关于选拔任用干部实行任前公示制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现将拟提拔任用(转任重要岗位)市管领导干部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意见。
1.公示时间:共7天,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2.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联系处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联系电话:12380。
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
201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