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6日讯前天下午,记者从衢州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会上了解到,今年1—11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866起,死亡257人,受伤747人,直接经济损失719万元。“今年我市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事故占比高,仍是安全生产各类事故死亡人数的主要领域。”有关负责人表示。
据介绍,全市现有通车公路近7000多公里,其中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1000多公里。同时,近年衢州以私家车为主的机动车数量大幅增长,目前已有各种机动车辆33万辆。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以今年为例,截止到目前已新增2.8万辆,且大部分集中在市区。“这表示在我们身边,每天就要增加76.7辆车。”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说,由于上述因素,导致近年来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总死亡人数在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中占85%以上。“事实上,今年的道路交通事故已大幅下降。”该工作人员表示,截止到11月20日,全市交通事故死亡214人,受伤746人,同比下降9.7%和10.87%,“‘禁酒驾’起了关键作用。”据统计,截止到11月20日,全市共查处酒后驾驶10659起,醉酒驾驶845起,拘留845人。
据了解,道路交通事故有很大一部分由电动车引起。而电动车引发的事故,大部分与超速有关。“不少生产厂家擅自变更国家规定的技术设计标准,使得电动车速度普遍超过设计生产标准所规定的20公里的时速,增加了其危险性。”交警分析,电动车骑车人没有经过专门培训,而国家对电动车的管理存在盲区,现行交通管理法中,将电动自行车编入非机动车序列,但电动车车速快,已达到机动车标准,这让管理部门在管理时陷入两难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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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建议电动车骑行者:
1、按车道行驶,禁止到机动车道上,影响机动车行驶。
2、电动车通过路口或变向行驶时,需特别注意观察,及时减速。
3、车速要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下,不能闯红灯。
4、注意路况。由于制动有效和平衡控制等问题,电动车一旦急刹,很容易打滑侧翻。
(据衢州晚报 记者 徐颖之 通讯员 郑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