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17日讯凭着一张“老总”名片、一套租来的房子,假借谈恋爱的王某,一年内以业务需要等为由,先后从5名女性手上骗得40余万元用于个人挥霍。12月14日,王某以涉嫌诈骗罪被婺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去年6月,租住在市区某大厦的王某认识了同在该大厦做美容店生意的张某。虽然美容店生意不错,但因为家庭原因,张某一直单身。之后,王某便每天寻找机会到张某的店里搭讪,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得知王某是市区某广告公司的老总,在该大厦有3套住房,还有土地,张某逐渐被这名斯文的中年男子所吸引。很快,张某相信了王某,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当年6月底,王某对张某说:“要在婺城区白龙桥镇和金华汽车城建广告牌,需部分资金,产生的利润对半分。”张某信以为真,就将6万元给了王某。接着,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王某又以投资广告等由,多次从张某那里共计骗得20余万元。
今年5月,王某在一朋友的生日宴上认识了做生意的女子陈某。当时陈某正想买辆车给儿子用,王某得知情况后,在一次吃晚饭时说:“我这里有几辆车,我是做广告的,别人欠我很多钱,把车抵给我的,你拿辆车去开开。”之后,王某还安排陈某去金华的一家4S店里看车,并称这个4S店里的老板欠他很多钱。看着陈某上当,王某又以各种理由向陈某要钱,陈某想想反正向他买车也要给钱,于是前后将3.2万元汇给了王某。
今年8、9月间,尝到甜头的王某又以同样的方法从赵某、庄某和金某等3名女子处分别骗得6万元、8万元和4万余元,用于个人挥霍。金华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