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谢某, 24岁,在金华开了家超市,6月份刚做了爸爸。
他的朋友夏某,31岁,永康人,高中毕业后就一直自己打拼事业,现在永康拥有一家工贸公司,有个八岁的儿子。
今年2月份,夏某在网上以1.2万余元买了一支气枪和1600发气枪铅弹,想要打鸟娱乐。
8月13日,夏某找到谢某说,“一起出去打鸟吧。”谢某一口答应。
下午1时许,两人一起来到金东区江东镇郊外。一路上,谢某开车,夏某打鸟。在路边打到了一只鸟后,两人来到附近的小树林继续打。
此时,一辆巡逻警车开过来,示意谢某停车接受检查。
两人意识到要出事情。
“待会儿警察问你,你就说枪和子弹都是你的,我会保你出来的。”夏某对谢某说。
谢某是个重义气之人,心想:以前夏某曾帮了自己不少忙,如果夏某被关进去了,他的公司损失会很大,而自己若顶替他承认,大不了拘留几天,就会被保出去的。
主意一定,当警察在车里查出了气枪和子弹时,谢某马上就承认是自己从网上买来的,为了打鸟给产妇滋补身体。
经鉴定,被扣押的气枪为制式气步枪,具有致伤能力,被扣押的1000余发子弹为制式气枪铅弹。
两人随后被警察带到派出所问话。
谢某一直坚持自己是枪的主人。但是,当他得知自己不能被取保候审时,他想到了自己的老婆和两个月大的女儿,这才说出事情的真相。
但为时已晚,谢某后悔莫及。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谢某曾于2005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婺城区法院判刑1年,这次再犯案,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12月16日,笔者从金东区检察院获悉,谢某因犯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夏某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