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0日讯作为民营经济大市和省级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台州在贯彻落实国务院“新36条”、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其中的做法很有特色。近日,台州改革经验在国家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信息》上全文转发,全国推广。
今年5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36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如何贯彻落实“新36条”问题,市委书记陈铁雄批示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加强研究,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吴蔚荣在相关会议上要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支持力度,切实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和民间资本拓宽投资领域,推动台州民营经济加快发展。11月底,台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新36条”加快台州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围绕台州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命题,分解责任,以项目推动改革。
国家发改委在《经济体制改革信息》编者按中指出:“浙江省台州市是我国民营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近年来,该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化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着力构建公平的市场准入机制,进一步激发了民营经济发展活力。日前,台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新36条’加快台州民营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该市实际出发,致力于推进企业产权制度、自主创新、地方金融和投资领域等四个方面的体制机制创新,确定了40项具体的工作任务,着力推动该市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实施意见》全文转发,供各地在推进相关工作中参考借鉴。”
《经济体制改革信息》是国家发改委报道改革信息动态的专项刊物,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省会城市发展改革委发行。该刊物全文报道地市级出台的政策意见并不多见。
据台州日报 鞠贵芹 赵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