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说好普通话,笑迎天下客”……如今,在桐庐各机关单位、服务窗口、大街小巷,都能看见这样的温馨提示语。从机关公文到街头广告,不规范用字几乎绝迹;从窗口服务行业到各种大小会议,说普通话的越来越多……
为了扎实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桐庐县委、县政府对语言文字规范化使用与管理进行了周密部署,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之中。早在2007年,该县就成立了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及办事机构,全面启动了“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字”工作。不仅在县教育局设立县语委办公室,落实专项工作经费,配备了必需的办公设备,更明确县委宣传部、人事局、教育局、城管执法局为四大领域的牵头单位,并形成了“语委统筹、牵头部门协调、各单位紧密配合、社会市民参与”的良好格局。
今年,桐庐县以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工作为契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不断深化语言文字工作,为“潇洒桐庐”品牌增光添彩。
据悉,自迎评工作开展以来,桐庐县积极开展城区户外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共整改广告招牌318块,交通指示牌、标志牌215块;设置大型永久性宣传牌2块,制作展出宣传展板30余块;在各机关单位办公场所、会议室、公共服务窗口,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张;制作并发放宣传纸杯10万只、环保袋3000个。特别是在第1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期间,举行文艺节目表演、成语现场有奖纠错、普通话水平等级模拟测试等活动,吸引当地市民广泛参与。同时,桐庐县还将语言文字的规范化与提高优质服务紧密结合,提高全县窗口服务行业工作人员规范用语用字的能力。如长途汽车站要求各岗位职工必须使用标准的普通话;县第一人民医院规定服务用语,规范书写处方病历等。经过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等多方面的努力,桐庐县已基本上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