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2日讯张某,女,1979年生,汉族,江西人。
今年4月,张租了临安一营业房作为美容店,容留、介绍卖淫女卖淫,并事先约定赃款三七分成,后被警方抓获。因涉嫌收容、介绍卖淫罪,张被临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临安市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罪名成立,判刑三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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