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25日讯22岁的女子小袁,一直把“90后”杨某当作“闺密”。
然而,很多时候,人心难料。小袁的这个“闺密”,不但没把她当好姐妹,还两次推她进了淫窟。走投无路的小袁,最终只能从宾馆三楼窗口跳下以期逃脱。
昨天,丽水莲都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对杨某等人分别作出判决。
杨某17岁,湖北人,男友是19岁的冉某。两人文化程度都不高,又爱玩,平时靠歪门邪道赚点小钱。
今年5月底,冉某和杨某想去温州玩一趟。杨某叫上“闺密”小袁。
当晚吃饭时,冉某又约了在温州生活的老乡余某。饭后,余某偷偷问冉某,一起来的两个女孩,能不能“做生意”?
冉某说,一个是自己女友,一个是女友的“闺密”,不方便。
余某不死心,跟冉某说,只要让小袁“做生意”,他可以付2000元“劳务费”。另外每天还有50元“抽头”。
财迷心窍的冉某答应了。没过多久,冉某等人骗小袁去了丽水,把她交给了一个卖淫团伙的老大——“胖子”。
揣着余某支付的“劳务费”,冉某和杨某抛弃了小袁,跑去了温州。
小袁很快就明白,自己被卖了。在卖淫团伙的控制下,小袁经常挨打,彻底落入淫窟。
6月的一天,小袁趁机逃出淫窟躲到温州向杨某求助。天真的小袁,仍坚信杨某是自己最好的“闺密”,认为杨某出卖自己是出于无奈。
小袁逃跑后,“胖子”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召唤冉某和杨某赶到丽水议事,要杨某骗回小袁。
为了男友不被胖子等人“修理”,杨某答应了。最终,小袁被设下埋伏的“胖子”抓回丽水。
就在被带回宾馆的那一刻,失望至极的小袁,从三楼走廊的窗口,纵身跳下,所幸只受了轻伤。
案发后,当地警方先后逮捕了冉某、杨某和余某。
昨天,冉某等3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3年6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处1000元到2000元不等的罚金。通讯员 章露 记者 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