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2月30日讯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立足职能,寓防于查,把查办职务犯罪作为首要工作,三年来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30件34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274件287人,渎职侵权案件56件58人。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执法办案,综合运用各种预防措施,发挥检察预防的示范作用,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共协助相关单位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15场次,接受教育人员2.24万余人;结合办案发送检察建议211件,被发案单位采纳并提出整改措施的155件;开展预防咨询活动546次,被相关部门采纳503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822批次。湖州日报